那地方十年没人去,落的灰能盖过指节,为什么案发才十天,他就匆匆签字结案,连一次针对赵峰的正式追捕都没发起?
如果赵峰真的是他侄子、劫案同伙,他要么巴不得赵峰跑远断了牵连,要么干脆做干净毁尸灭迹死无对证。
为什么非要多此一举,给赵峰定畏罪潜逃的罪,再把卷宗藏起来不见人?越不合常理的背后,藏的东西越吓人,像棺材里的刺,早晚要扎破盖子露出来。
林默握着钢笔的手顺着纸面慢慢往下滑,笔尖落在刚写下的「劫匪」两个字旁,顿了两秒,随手划了一道粗重黑斜线,墨深得快要透纸。
笔尖没有停,继续往空白处挪,最后在页面右下角停住,笔尖往下用力,落下两个力透纸背的字——
线人。
笔尖猛地顿住,钢笔尖的墨水没收住,在纸面上洇开一个小圆黑点,像一颗突然从胸腔跳出来的心脏,带着发烫的血撞进视线。
一个完全颠覆之前所有定论的方向,顺着血管往脑子里撞,撞得林默太阳穴突突跳:会不会,从一开始所有人都猜错了?
赵峰根本不是什么劫匪同伙,他是警方提前安插进张诚团伙的线人?
林默靠在沙发背上闭了闭眼,当年的细节顺着思绪一点点浮上来:那时候张诚在红港码头混了十几年,明面上是安保队长,暗地里早就动了歪心思,暗中联络逃犯陈山,筹备劫运钞车的大案。
省厅提前拿到线报,刚好赵峰是张诚的亲徒弟,天天跟着师傅跑码头,红港布防、运钞车停靠路线、交接时间他全门儿清,借师徒身份潜伏当线人,简直是最合适的人选。
可谁能想到,赵成本来就是影子组织早早安插在红港警队的内鬼,线人身份刚埋进去,就露在了赵成眼皮底下。
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想,林默后背的汗毛,跟着窗外的冷风一点点竖了起来。
两种可能性顺着脊椎往上爬,凉得他后颈发僵:如果赵成真的是内鬼,那赵峰这个卧底线人,要么被赵成当成投名状卖给张诚,早就被劫匪杀人灭口,埋在红港那片涨落潮的荒滩下面。
要么就是赵峰之前跟着赵成出任务,见过赵成和影子组织联络的蛛丝马迹,赵成怕亲侄子早晚暴露自己,干脆先下手为强,亲手杀了赵峰。
毁尸灭迹之后,再给无辜的年轻人安上畏罪潜逃的劫匪帽子,把这件事彻彻底底钉进棺材,再也翻不了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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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么一捋,之前所有拧成死结的矛盾,一下子全顺开了:没有犯罪动机,因为他本来就不是劫匪,是来抓劫匪的。
二十四年没有任何身份记录,因为人早就死了,根本不需要身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