挂了苏晴的视频电话,OLED屏幕暗下去的冷光,慢慢爬上林默紧绷的下颌线,把他紧蹙的眉峰投出一道阴沉沉的影。
酒店房间只开了桌角一盏暖黄小灯,外面温哥华的雨下得绵密,雨丝敲着落地窗,敲得人心里发沉。
他挪到靠窗那把深棕色皮沙发坐下,皮面还带着室外渗进来的凉意,他把黑色封皮笔记本摊开在膝盖。
冰凉的铝合金包边硌着腿肚,尖锐触感像一根细针,刚好把飘走的思绪扎回来,让他保持清醒。
这本笔记本是父亲林正雄留下的旧物,从他当刑警第一天就带在身边,封皮磨出了浅白色毛边。
就像这桩沉了二十四年的旧案,磨掉了表层浮土,终于露出底下沾着血的骨。
林默指尖划过泛黄的纸面,把半个月查到的所有关于赵峰的信息,一条条挪到空白页重新摆开:
1998年省警官学院毕业,综合成绩第三分配到红港分局,1999年3月跟着师傅张诚参与运钞车劫案,之后失踪,一共三个月从警生涯……
他的指尖在每一个时间节点停住,像篦子梳头发一样,仔仔细细捋那些藏在纸缝里、没人留意的矛盾:
第一,赵峰是根正苗红的科班生,毕业影集里他穿警服站在主席台前,笑得露出虎牙。
笔记本扉页写着「除暴安良,不悔此生」,从小志愿就是当警察抓坏人。
从入职到失踪整整三个月,三次出全勤,四次考核全优,连一个口头警告都没有,档案干净得像没染过墨的白宣纸。
他无牵无挂,父母早走,没成家没拖累,不欠外债不碰赌毒,为什么放着好好的警察不当,跟着师傅去抢运钞车?
那是掉脑袋的灭门买卖,走投无路的人都要掂量三分,更何况把警察两个字刻进骨头里的年轻人,说破天也说不通。
第二,如果真的是犯案畏罪潜逃,整整二十四年,怎么可能一点身份使用痕迹都找不到?
别说火车票飞机票这类实名票据,就连一次补办身份证的记录都没有,乡镇流动人口登记里,也找不到半个和赵峰有关的字。
一个大活人就算躲去深山当护林员,总得有身份证领工资办社保,哪有人潜逃二十四年,连身份证都不用一次?
难不成他真能学得道高人,凭空从人间蒸发?这里面的古怪捅破纸,露出来的绝不是官方定案的那个结果。
第三,当年主办案子的,是赵成,也就是赵峰的亲叔叔。
现在赵成和影子组织的牵扯已经露出尾巴,他为什么拼了命把赵峰的卷宗,锁去红港分局档案库最深处的储物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