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不就对了。”
丁群笑了,很迷人的样子。
这世界上,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,那就是看透了生活的真相和本质之后,依然能够热爱生活,丁群擅长在氤氲水汽中描摹现实生活的图景,纵然困顿,却始终饱含诗意,以一腔孤勇渲染浪漫的光辉。
我缺少的就是丁群这种“玩味人间”的洒脱。
那个春风沉醉的夜晚,丁群给了我“拨开云雾见月明”的感觉,我有点波澜微动,对丁群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情愫,看丁群的眼神变了,我甚至看世界的眼光都变了。
我突然发现,丁群是个特别懂生活也会生活的人,能够将繁华和朴素、执拗和旷达、悲怆和欢乐等不同的体验情感融合在一起的。
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喜欢上丁群。
感觉一切就像一个玩笑。
毕竟从一开始就没喜欢上的人,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动心。但,或许,他真的是一个太强大的存在吧,让我一直平静的湖面逐渐起了涟漪。
和丁群在一起,真的觉得特别舒服,甚至会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。窗台的风温柔地吹着,我甚至恍恍惚惚地想,太久没恋爱了,或许是到了应该释放自己情感的时候。
恩,我像是依恋上了他。
说实话,有那么一段时间,我都很少会想起冬冬,甚至在某个瞬间,突然会闪过这样的念头:大四我花了整整一年时间,专门去寻找冬冬,我已经努力去做了我该做的事情,我对得起这份感情的付出。
我喜欢现在的生活,感谢上苍的怜悯,并坦然面对所有的结果。
我们经常去附近学校的篮球场打篮球,他灵活的身体可以轻易躲过我的防线,转身、跳跃,一个完美的弧线,轻而易举进框。
休息时,我们大汗淋漓,我喝过的水他会自然地伸手要,“媳妇,来,给我喝口。”
回去时,爬楼梯,我在前面走,他在后面推,他的手会一直搭在我屁股上,两人撅着屁股一跳一跳地往上爬,腿像装了弹簧。他的手一向很冷,但这时候,总能感觉他的手掌热辣辣地滚烫。
有一次,他拉我去和一群高中生踢足球,我崴脚了,当时疼得站在场地中间挪不了步,他毫不犹豫抱起我,就往场地旁边的凳子走,边走边问我,“疼吗?”我搂着他的脖子,竟有些羞涩地说“疼。”
还有一次,我下班到家,一进门,他什么话也不说,就冲我嘿嘿地傻笑。
我惊讶地问,“这么开心,捡到钱了?”
他说,“你看,我养的山茶花开了。”
我循着他的手势望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