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 竹笼案

“通过解剖确定了死因,确实是生前溺死。”韩法医说,“不过,应该是头部先遭受钝器击打,导致晕厥后再被溺死的。可惜,头皮损伤已经被龙虾啃食殆尽,看不出具体形态了,但脑组织有挫伤。尸体被龙虾破坏得太严重,其他部位也看不出什么损伤了。不过随身物品都在,钱和手机都在兜里,只是被水泡得面目全非了。”

大宝大概是联想到龙虾啃食人体、自己平时吃龙虾的场景,脸色一白,忍不住干呕了一下,随即装模作样地咳嗽两声掩饰。

“打晕后装在笼子里溺死,这种别出心裁的作案手法,说明凶手和死者肯定有明确的社会关系。既然死者身份都找到了,找到凶手应该不难吧?”我说。

“问题就在这儿啊,领导认为排查嫌疑人缺乏甄别依据,给我们下了死任务,要我们在现场或者尸体上寻找到靠得住的证据。”韩法医无奈道,“你说这上哪儿找证据?尸体泡在水里已经五六天了,就算有证据也早就灭失了。而且……你想想,如果是杀亲案件,就算在死者身上发现了她丈夫的DNA,又能有多大证据效力呢?”

“总不能全指望着技术部门啊。”我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,语气严肃起来,“对啊,你这么一说,我突然觉得死者的丈夫嫌疑很大!这几天我一直在想,为什么不用石头直接沉尸,而要费劲儿做个竹笼?现在我好像想通了——浸猪笼!这就是古代惩罚通奸女子的一种刑罚啊!一般藏匿尸体不会这么麻烦,而且死者还有其他死因。这个把人装笼子里溺死,不是浸猪笼是什么?”

“这个,侦查部门已经想到了。”韩法医说,“侦查部门现在的重点工作对象,也是她丈夫。只不过,通过了解,她丈夫为人老实巴交,每天过着卫生院和家两点一线的生活,实在不像凶手。而且对死者家进行了秘密搜查,也没有找到形态类似的尼龙绳。”韩法医指了指隔壁痕迹检验实验室里的实体显微镜,说,“哦,尼龙绳就在那边,林科长可以去看看。”

林涛点点头,转身去了隔壁。我接着问:“那,竹笼能不能看出点什么?”

“这个,我们和痕检的同事都反复看过了,实在是看不出什么特别之处。”韩法医说,“DNA室也说了,浸泡了这么多天,想提取接触DNA是完全不可能的。”

“‘看不出什么’是什么意思?”我说,“这种东西,反正我是肯定不会做。”

“在农村,自己家里制作鸡笼没什么稀奇的。”韩法医说,“制作鸡笼就是使用毛竹和钉子,这种材料在龙番到处都是,根本没法划定侦查范围。总不能真的去做植物的DNA检测吧。”

“那,制作手法什么的呢?”我问。

“制作手法实在是没什么特别的,不过就是把毛竹钉在一起嘛。哦……”韩法医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,说,“理化部门好像在一颗钉子上,找到了一种红色的油漆,应该是制作鸡笼的时候,击打钉子的工具留下来的。可是,油漆的量太少了,没法做成分分析,所以,也只能提示凶手有用红色钝器钉钉子的习惯,其他的,也就没什么参考价值了。”